询价公告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茶山智谷项目光伏组件迁移及扶梯转移事项,将进行公开询价,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我司茶山智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有15块光伏组件铺设于业主冷却塔正上方区域,该布局已对业主生产设备运行及光伏自身设施安全造成双重隐患。现需对该15块光伏组件进行拆装迁移至本区域空闲位置(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五航拍图),光伏板迁移排布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现场指定,运维扶梯转移施工,并完成后续屋面防护、系统复原及调试工作。本次项目为全包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内容,所有配套工序、辅材、人工、防护、调试等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内。
2、项目名称: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茶山智谷项目光伏组件迁移及扶梯转移。
3、项目地点:茶山智谷项目厂区。
4、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10天内完成。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响应人须提供1名负责本项目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均可)。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其中一种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别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注:(1)、(2)其中有一项即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光伏安装项目业绩。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东实通〔2024〕163号)、(东实通〔2024〕195号)、(东实通〔2025〕15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技术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10天内完成
六、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人完成全部迁移施工工作,且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需完整提交请款资料,并向采购人开具全额100%合规增值税发票。成交人未按要求提交资料及足额开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完整有效请款资料及合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全额款项。
七、报价
项目预算限价:¥24,500.00元(含税),具体税率可根据国家税率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如响应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总价含税,报价金额包含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工序、辅材、人工、运输、调试、验收、税费、垃圾清运、安全防护、质保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增项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对投标单位的规模、人员等进行评定,并出具询价报告,排在前面的响应人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一致认为响应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应当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询价结束后,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资质证明;
6、工程量清单(如有,可自拟);
7、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8、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本项目有意向的响应人可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报价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有意向的响应人,可形成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 PDF 扫描件电子版。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无保证金额。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6年07月 29日(星期三)下午15:00。
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5号1栋601室会议室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99838-866
2、邮寄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人必须确保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处(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原因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邮寄递交报价收件信息:
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5号1栋601室会议室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99838-866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6年0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