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
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装修专业施工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服务地点
1、项目名称:东莞能源·能创园 T1栋四楼公区装修项目。
2、采购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地点:东莞市松山湖;
4、服务时间: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产品的设计(含深化设计)、申报、制作、运输、安装、交付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其中深化设计需得到采购人确认。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或市政施工资质;具备从事建筑施工的经营范围以及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报价人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公司相关领域黑名单。
四、项目基本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施工期及质保期
1.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产品的设计(含深化设计)、申报、制作、运输、安装、交付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其中深化设计需得到采购人确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及验收。
2.质保期: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一年。
六、支付方式
1、成交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且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请款资料经采购人确认无误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项目工程安装完毕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双方办理结算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请款资料经采购人确认无误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
3、剩余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质保期满(保修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并核对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将扣罚后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报价
1.采购限价¥327000元(含税)。
2.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含深化设计)、申报、制作、运输、安装、交付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的成本及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票)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对响应人资质进行评定,并出具询价报告,排在前面的响应人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一致认为响应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应当要求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1.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加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5.施工方案
6.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一、报价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成册,必须每页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完好,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因密封不当导致文件破损、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报价人需将本项目密封文件袋封面粘贴于报价文件密封袋上。
6.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10:00。
2、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新锋能源产业园公司21号5楼会议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392133391
十三、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开标地址,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供应商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供应商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
附件1
报价函
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针对贵司关于 ,我司愿意以含税价 (开具 %专用发票)承接此项目。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名称)的 (报价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填写报价人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 (填写受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等相关报价及合同的签订、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相关身份证复印件须附后)。
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有效期不得少于90个日历日)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附件4
承诺函
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以下承诺: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采购项目情况,本次报价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所提供的 等于或优于采购人需求,并承诺如不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进行违约处罚。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附件5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能源·能创园 T1栋四楼公区装修项目。
项目范围及内容:采购人提供采购清单,成交供应商保证产品质量及安装效果,成交供应商提供设计(含深化设计)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
二、项目采购清单
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提供设计(含深化设计)方案、产品及完成安装,图片作为风格效果的指引、项目报价的参考根据,最终效果必须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一、过道、公共空间工程项目 | ||||||
1 | 轻质砖隔墙 | 308 | ㎡ | 98 | 30184.0 | 1.骨架、边框材料种类、规格:120MM轻质砖 |
2 | 轻质砖隔墙批荡 | 616 | ㎡ | 35 | 21560.0 | 水泥、河沙 接缝处挂网、批荡 |
3 | 墙面刮大白 | 616 | ㎡ | 20 | 12320.0 | 环保腻子、人工 |
4 | 过道地面找平做地坪漆 | 85 | ㎡ | 60 | 5100.0 | 水泥、河沙 环氧树脂地坪漆 |
5 | 公共空间地面铺砖 | 30 | ㎡ | 186 | 5580.0 | 1.材料:750*1500地面砖(佛山发现者瓷砖) |
6 | 过道、公共空间铝方通天花 | 115 | ㎡ | 150 | 17250.0 | 1.骨架、边框材料种类、规格:轻钢龙骨 |
7 | 靠近洗手间通道地面铺砖 | 19 | ㎡ | 186 | 3534.0 | 1.材料:750*1500地面砖(佛山发现者瓷砖) |
8 | 地砖美缝 | 49 | ㎡ | 25 | 1225.0 | 1.材料:美缝胶、美纹纸、 |
9 | 靠近洗手间通道轻钢龙骨埃特板天花 | 19 | ㎡ | 168 | 3192.0 | 1.骨架、边框材料种类、规格:轻钢龙骨 |
10 | 天花批灰面刷乳胶漆 | 30 | ㎡ | 35 | 1050.0 | 1.腻子种类::环保腻子 |
11 | 过道墙面装饰面板(碳晶板木纹) | 196 | ㎡ | 158 | 30968.0 | 1.隔板材料品种、规格、颜色:伟业9mm阻燃板底、8mm装饰防撞碳晶板 |
12 | 进洗手间通道门框包不锈钢 | 8 | M | 350 | 2800.0 | 1.基层材料种类、规格:伟业9mm阻燃板 |
13 | 原电梯门套包不锈钢(两台电梯) | 13.8 | M | 350 | 4830.0 | 1.基层材料种类、规格:伟业9mm阻燃板 |
14 | 甲级钢质消防门 | 5 | 套 | 2450 | 11619.42 | 1.规格:2000*2200甲级钢质消防门、闭门器 |
15 | LED方形灯 | 22 | 盏 | 110 | 2420.0 | LED方形灯(1500*100*30) |
16 | 电路改造 | 108 | ㎡ | 85 | 9180.0 | 1.电路插座,开关面板(施耐德)、天花灯走线(民兴、成天泰、珠江电缆)联塑线管 |
17 | 应急灯 | 6 | 盏 | 80 | 480.0 | 1、颜色:白色 |
18 | 应急走道指示灯 | 6 | 盏 | 60 | 360.0 | 1、颜色:白色 |
19 | 装饰材料运输费、垃圾运输费 | 1 | 项 | 3500 | 3500.0 | 1.运输条件或方式:装饰材料运输费、垃圾运输费 |
小计 | 167152.42 | |||||
二、洗手间工程项目 | ||||||
1 | 洗手间定制成品单开生态门900*2800mm(含门头、门套) | 3 | 套 | 1600 | 4800.0 | 1.洞口尺寸:定制成品单开碳晶板生态门900*2800mm(含门头),含门锁、门吸等五金配件 |
2 | 铺门槛石 | 3 | 项 | 280 | 840.0 | 1.材质:18MM厚黑白根大理石 |
3 | 洗手间陶粒回填 | 33.8 | ㎡ | 320 | 10816.0 | 1.材料:轻质陶粒、水泥、河沙 |
4 | 洗手间地面铺防滑砖 | 28.2 | ㎡ | 180 | 5076.0 | 1.材料:600*1200地面砖(佛山发现者瓷砖) |
5 | 洗手间贴墙面砖 | 108.6 | ㎡ | 180 | 19548.0 | 1.材料:600*1200墙面砖(佛山发现者瓷砖) |
6 | 洗手间地砖、墙面砖美缝 | 136.8 | ㎡ | 25 | 3420.0 | 1.材料:美缝胶、美纹纸、 |
7 | 洗手间墙、地面防水处理 | 162.5 | ㎡ | 50 | 8125.0 | 1.材料:德高防水 |
8 | 轻钢龙骨埃特板天花 | 28.6 | ㎡ | 168 | 4804.8 | 1.骨架、边框材料种类、规格:轻钢龙骨 |
9 | 天花批灰面刷外墙乳胶漆 | 45 | ㎡ | 38 | 1710.0 | 1.腻子种类::环保腻子 |
10 | 洗手间隔断 | 47.6 | ㎡ | 245 | 11662.0 | 1.材质:18厘抗耐特板 |
11 | 洗手间马桶 | 2 | 套 | 1150 | 2300.0 | 1.品牌:九牧、箭牌马桶 |
12 | 洗手间蹲厕及水箱 | 8 | 套 | 780 | 6240.0 | 1.品牌:九牧、箭牌 |
13 | 男洗手间感应小便斗 | 4 | 套 | 960 | 3840.0 | 1.品牌:九牧、箭牌 |
14 | 小便斗隔断 | 3 | 套 | 300 | 900.0 | 1.材质:抗耐特板 |
15 | 大理石洗手台 | 3.6 | M | 2200 | 7920.0 | 1.基层材料种类:镀锌铝方通支架,专用大理石胶水 |
16 | 洗手盆 | 4 | 套 | 450 | 1800.0 | 1.品牌:九牧、箭牌 |
17 | 感应水龙头 | 4 | 套 | 680 | 2720.0 | 1.品牌:九牧、箭牌 |
18 | 镜子(现场定制) | 5.4 | ㎡ | 460 | 2484.0 | 1.基层材料种类:9厘阻燃板打底框架、上下留灯槽、不锈钢包边 |
19 | 洗手台两边包不锈钢 | 14.8 | M | 350 | 5180.0 | 1.基层材料种类:9厘阻燃板打底 |
20 | 不锈钢地漏 | 6 | 套 | 60 | 360.0 | 1.内容:不锈钢地漏 |
21 | 清洗间成品拖把池 | 1 | 套 | 650 | 650.0 | 1.品牌:九牧、箭牌 |
22 | 纸巾盒 | 10 | 套 | 150 | 1500.0 | 1.PPT塑料纸巾盒 |
23 | 排气扇 | 3 | 套 | 280 | 840.0 | 1.正野排气扇 |
24 | LED筒灯 | 20 | 盏 | 75 | 1500.0 | 1、颜色:白色 |
25 | LED灯带 | 20 | M | 28 | 560.0 | 1、颜色:白色 |
26 | 电路、水路改造 | 28.2 | ㎡ | 225 | 6345.0 | 1.电路插座,开关面板(施耐德、公牛电器)、天花灯走线(民兴、成天泰、珠江电缆)联塑线管,联塑水管 |
27 | 改消防喷淋头 | 6 | 个 | 360 | 2160.0 | 1.喷淋头、辅材及人工 |
28 | 烟感报警器 | 3 | 个 | 230 | 690.0 | 1.烟感报警器、辅材及人工(接原有物业布好线路) |
29 | 标识牌 | 1 | 项 | 650 | 650.0 | 1.洗手间标识定制 |
30 | 垃圾清理费 | 1 | 项 | 800 | 800.0 | 1.日常垃圾清理 |
31 | 装饰材料运输费、垃圾运输费 | 1 | 项 | 2300 | 2300.0 | 1.运输条件或方式:装饰材料运输费、垃圾运输费 |
32 | 现场完工清洁费 | 1 | 项 | 1500 | 1500.0 | 1.完工清洁 |
小计 | 124040.8 | |||||
工程总预算(C+D) | 327000 | |||||
三、质量要求
质保期内(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年)非采购人人为造成的问题,成交供应商予以免费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参数等与采购人质量技术要求不符合或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应采购人的要求予以免费维修、调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若出现质量问题通过维修可以解决且采购人同意并要求维修的,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出上述要求后 3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 12 小时内修复,否则,采购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附件6
合同编号:XFCYYGC-2025-
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
项 目 名 称: 东莞能源·能创园 T1栋四楼公区装修项目
施 工 地 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21号
发包人(甲方):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年 月 日 签署于东莞市松山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能源·能创园 T1栋四楼公区装修项目
2.承包内容:东莞能源·能创园 T1栋四楼公区装修项目(详见附件1)
3.工程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21号
4.工期:共 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上述计划开工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推定,以甲方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标准。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无条件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5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该价为含税价(税点为 %),该价款费用包含材料购置费、安装费、运输费、人工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除该等价款及合同另有其他约定,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7.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费用。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开工前3个日历日内,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问题,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覃祥文为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除非相应施工设计中已包含,否则乙方任何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相应设备管线等,都应书面报甲方审批。
(4)因乙方原因致使财物及他人人身损害(包含乙方人员及任何第三人),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可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予以追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5)对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树木、绿地的保护提供必要的协助。
(6)协调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7)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邻里理解。
2.乙方权利义务
(1)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应于开工前3个日历日内提供各类施工图纸。如甲方需要提供设计效果图,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涉及的费用双方可在确定合同价款时约定。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乙方应承担施工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人员管理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4)指派 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指派 驻工地代表,解决施工现场的各项事宜。乙方指派的项目经理、驻工地代表需为乙方正式员工,由乙方为其购买社保,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驻工地代表需先征得甲方同意。
(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6)乙方有义务事先书面告知甲方未知的在工程设计或者甲方指令以及甲方提供的材料中存在的会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或者缺陷,并给予建议。如甲方因自身原因不予采纳乙方建议,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7)施工中涉及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者设备管线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被批准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等一切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保证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乙方应具备承包本合同工程应有的施工资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进驻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持有相应的专业上岗证书或施工的资格证书。乙方必须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乙方需自行完成甲方委托工作,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拆包、转包等。
(11)乙方需确保按期、安全施工,防范和杜绝安全、消防、伤害等事故的发生。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存在安全、消防、伤害等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向甲方及相应职能部门报告,如已实际发生相应事故的,应作出及时有效处理以避免扩大,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2)乙方需当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13)乙方需妥善保管甲方在施工现场的财物,造成甲方财物损毁的,应予以赔偿。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工期不予顺延;工程移交甲方后,工程设施及工程成品保护由甲方负责。
(14)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5)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工完场清;乙方应在完工后5天内完成清场,逾期将按1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予以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16)乙方承担在此期间的水费、电费及其它乙方的施工费用。
(17)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工期进行有效组织施工,必要赶工时需加班。甲方无须支付给乙方赶工费用。
(18)乙方须按时发放职工工资,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其职工出现工伤或者停工等情况,乙方负责处理,且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9)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其员工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且应立即报告甲方。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被第三方追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第三人索偿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因此支出之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1)乙方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报建手续以及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占用道路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甲方留存。
(22)乙方使用场内道路需对安全责任负责,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避免对甲方的日常工作和人员造成严重影响;因乙方原因造成道路损坏或造成事故的,乙方需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23)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三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
2.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设计变更,工程量大量增加;(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特大暴雨、地震等;(3)因天气原因(以东莞市气象局发报暴雨预警信号为准)工期顺延。
3.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或不予确认并答复。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视为工期无须顺延,且乙方放弃工期顺延的权利,由此未按期完工的责任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非上述第三条第2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误 7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款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图纸的要求和预算有出入应以图纸为准。
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广东省、东莞市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书面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28天内给予认可(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或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甲方有权从合同质保金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乙方并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向乙方以书面形式告知。
7.甲方未能验收合格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如因乙方拖延整改超过7天,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按本合同第三条第4条款处理。
8.如乙方存在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行为但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工程质量验收的,甲方将扣除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部分对应核减金额的工程款,并对乙方进行处罚,违约处罚金为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部分对应核减金额;如乙方存在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行为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或影响工程质量验收的,乙方须无条件免费返工整改至合格,且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违约处罚金额为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部分对应核减金额。
第五条 质量保修
1.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一年。
2.保修期内乙方应确保工程项目及其设施能够正常使用,若有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维修,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保修期间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修理完毕,并且由乙方承担保修费用,否则甲方可自行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六条 款项支付
1.工程验收合格后,如无工程量变更,甲方确认收到乙方提交请款报告和请款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R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可顺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7%款项,即人民币(含税): (¥ 元)。
2.保修期到期如无工程质量导致未修复的问题,甲方确认收到乙方提交请款报告和请款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R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可顺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款项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含税):
(¥ 元)。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如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施工安全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2.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4.乙方及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导致他人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且不得影响甲方;如因乙方处理不及时或不合理,甲方有权选择先垫付相关费用,并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向乙方追偿,也可选择要求乙方直接予以处理。
5.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的薪酬及时充足支付,保证相应货款充足及时支付。
6.如乙方存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或货款有任何不充足、不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从而引发纠纷的,甲方可以在应付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并在乙方处理好相应纠纷后再予以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因其行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必要的差旅费等。
2.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超过合同预定工期 30 天的,或乙方无故停工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复工的,或故意放缓施工拖延工期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发出退场通知书24小时后将乙方全部工作人员、施工设备、材料等清退出场,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财物,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必须立即采取修复、改建、返工、更换、加固等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因采取该措施发生的费用以及施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立即采取上述措施,但甲方认为必须采取该等措施以弥补工程质量缺陷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委托第三方进入工地进行相应的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支付第三方的施工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另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
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且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其他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完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支付第三方的施工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乙方另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2.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或使用的原材料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当有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合同签约地所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可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追偿:
(1)乙方不听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劝告,影响甲方经营运作的;
(2)因乙方原因停工连续5个日历日或累计10个日历日及以上,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复工的;
(3)乙方拖欠材料款、人工费而影响甲方,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4)乙方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等,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6)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不影响双方通过协商、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事项。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自然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与项目相关的且为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材料也视为合同的一部分。
2.特别约定条款:(根据工程性质与内容作出特别约定)
无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送达地址:以下地址为约定送达地址,如有任一方按相应地址发送文件,视为送达,送达时间确定(邮寄地址为邮寄后三天、电子地址为即时)。如有地址变更或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收件,不影响视为已送达。
甲方:联系人覃祥文,邮寄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21号东莞能源·能创园T1栋1311室,电子地址:1025884872@qq.com
乙方:联系人 , 邮寄地址: ,电子地址: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附件
1.报价
2.阳光合作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东新锋能源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沁园路21号
电 话:0769-23839888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
帐 号 :8114801013700077851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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