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价公告
东莞市东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潮玩项目需要采购一家服务单位,提供自助售卖系统备案认证等相关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自助售卖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2、项目地点:商管公司所属项目点
3、项目内容:商管公司运营的自助售卖系统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测评人员需通过公安部等级保护测评师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官方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人具备3年以上网络安全服务经验、具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认证成功案例的项目(需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相关案例的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复印件、案例备案证明、案例任意一期的付款发票复印件等。(均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东实通〔2024〕163号、东实通〔2024〕195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项目相关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五、完成时间
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后,成交人需在三个月内协助采购人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并取得证明。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提交相应请款资料及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服务费的20%作为预付款;
2、成交人完成本次合同服务、配合采购人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交相应请款资料及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服务费的75%作为验收款;
3、采购人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满1年后,成交人提交相应请款资料及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服务费的5%作为尾款。
※七、报价
采购最高限价:¥65,900.00(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响应人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评测人员差旅费、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保证金
本项目开标前不收取保证金。
九、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单位。(注:开具增值税专票的投标报价以不含税价为准,开具增值税普票的投标报价以含税价为准;响应人所报含税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限价)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单位。
十、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本询价文件中第三条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响应人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二、响应文件份数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响应文件无效。
2、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响应文件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10:30。
2、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江大道鳒鱼洲文创园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项目咨询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16810396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采购文件有要求交保证金的,响应人如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6、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8、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采购需求标准执行、或出现多次响应服务滞后等情形,导致项目多次返工(换货)、或返工(换货)后仍未达到采购需求标准、或影响项目正常进度的,视为恶意低价中标,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响应人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单位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保证金。
(3)响应人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东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