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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产业用房可预售,低效项目可由国企回购


产业招商篇

东莞:明确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产业用房预售条款,低效项目可由国企回购


10月20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对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明确规范,具体包括产业用房产权分割销售方式、企业购买产业用房入驻审批、产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方面。其中,明确产业用房预售条款,拟预售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申请预售;同时,对于产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引

 

文件还提出探索低效项目国企回购,对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或严重失信的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可由市属国有综合产业平台公司按相关条款回购盘活利用。对无相关条款约定的,由属地镇人民政府与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开发主体参照相关条款签订补充协议,由市属国有综合产业平台公司回购盘活利用。


点评:产业转型升级基地为东莞市2016年出台的一项政策,2019年的“东莞市一号文”明确不再批准新增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并提出进一步强化对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的后续监管力度,因此此政策为19年一号文关于“规范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管理”的落地政策。

 

针对政策中的预售条款,需以“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申请,则对招引企业有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明确低效项目可由国企回购,有利于存量低效产业用地的盘活,建议市属国有综合产业平台公司积极开展该项业务的探索。


综合篇

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重磅发布,“瞄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城


10月19日,《松山湖科学城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式发布,明确“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城”的总目标。提出,到2022年,松山湖科学城将全面完成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规划布局,开工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标志性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到2025年,科技实力、营商环境大幅跃升,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建成一批全球领先、开放共享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实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初步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


根据《总体规划》,松山湖科学城将形成“北湖南山、一核四区”空间布局,其中“一核四区”以大装置集聚区为核,布局大学院所、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命科学产业、莞深科技成果合作“四区”,实现科教、科研、生活、生态有机融合。


点评:《总体规划》整体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打造全链条的创新生态,并围绕创新人才的需求建设智慧、生态、人文宜居的科学家园。对于承担城市和产业发展综合运营职能的市属国企而言,应加快提升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的运营服务能级,并充分发挥在城市建设、人才社区运营、环保等领域的经验,协助松山湖科学城高规格做好城市功能配套和服务


城市更新与工程建设篇

全国人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地区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点评:1.房地产税这次试点改革为期五年,循序渐进开展并不断摸索,部分楼市过热的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较大概率会先行试点。2.相对来讲,一线、新一线城市由于刚需、刚改人群较多,短期对整个楼市会有一定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在房住不炒前提下,若城市对人才、产业的引进力较强,则中长期影响相对不会太大。


东莞:“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等6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全网办”


10月2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等6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全网办”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梯安装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备案”、“签发《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6个事项将分阶段实施业务“全网办”: 


(一)过渡阶段(2021年12月1日前):市站一级、市镇二级监督项目开始实施全网办,照常出具纸质证照;

(二)市级业务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起):市站一级、市镇二级监督项目办理事项全面推行全网办,新申请的“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等6个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出具纸质证照。

(三)各园区、镇街业务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1日起):各园区、镇街按市做法全面推进落实全网办。


点评:深化“放管服”改革正在加快落地,全面实施“全网办”将提高建筑施工相关备案效率。


东莞: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0月2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通知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2020年6月以来完成抗震设计的学校、医院建设工程,是否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提高抗震设防要求以及是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自查阶段,11月8日至11月19日为实地抽查阶段。


点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进一步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中的责任,增强建设方防范地震灾害风险的意识,督促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抗震设计、施工等抗震设防要求,进一步推动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东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0月1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通知》,通知规定,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工程项目(下称“各建设单位”)等应参照相关方法与标准开展风险辨识、分析与评价,形成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及其评级结果,以及市、园区(镇街)建设主管部门对风险管控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各建设单位的风险管控工作进行了责任划分。


点评:近年来,国家对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的力度逐渐加大,在 2021 年 9 月 1 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的出台,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提高安全风险整体管控能力,进一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环保篇

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10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直接取消审批、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等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力争 2022 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 宽进严出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点评:根据《方案》,多项许可证、资格证书等证件审批均精简了审批材料,优化了审批流程,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办事负担,同时也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加强自我约束,避免失信行为被纳入信用记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征求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行业标准意见


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行业标准《厨余垃圾处理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标准主要在《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在术语部分,改为厨余垃圾是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它厨余垃圾的总称;分类收运部分,标准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区域,家庭厨余垃圾和其它厨余垃圾应实施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餐厨垃圾投放时,应将食品包装、一次性餐具等杂物分离”和“餐厨垃圾不宜与家庭厨余垃圾和其它厨余垃圾混合运输”;针对分类收集的厨余垃圾提出的,包括厨余垃圾收集量的确定、厨余垃圾处理厂规模分类进行了修改;湿式厌氧和干式厌氧处理的技术参数要求做了调整。


点评:新标准对于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垃圾投放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投放,部分标准目前难以做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征求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行业标准意见


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中增加了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删除了有关“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所有条文和内容;优化了收集站的服务半径;修改、细化了收集站规模与用地指标;补充了收集站环境保护、安全与劳动卫生有关要求。


点评:标准的修改,将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