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公告(一)
致各投标人:
2026-2028年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险项目询价公告2026年1月7日对外发布相关资料,现对本次采购项目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
原公告: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 13 日15时00分
更正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 15 日10时00分
(二)采购文件相关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付款方式,2.2 付款前,成交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与合同条款中增值税税率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若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按照不含税价格调整结算价格。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非车险综合治理有关问答(一)的通知》(金财险司函〔2025〕639 号)中关于非车综合治理后发票开具问题已经明确,保险公司不可以根据投保人要求预借发票。故所有保险都需要见费出单;
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请款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合同金额的100%。出具保单后提供发票。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第7 条“投保清单财产金额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的保额是否包括房屋建筑的主体?;
答:含装修改造内容,不包含主体;
采购人: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2026-2028年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险项目补充通知公告(一).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