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7年12月8日,广东省水利厅发布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委托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自行编制完成了《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5月9日在我公司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土保持设计单位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北京中协成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深圳市彬绿园林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审议,形成了《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1526279491059058258.jpg 

验收会现场

20180428东莞市麻涌垃圾处理厂验收报告.pdf

20180611麻涌垃圾焚烧场鉴定书.pdf

20180428麻涌垃圾焚烧水保监测总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