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城保障性住房项目交通改善规划及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东莞市旗进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需采购一家 交通改善规划及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南城保障性住房项目交通改善规划及交通影响评价服务;
2、项目概况:南城保障房项目地处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片区,位于环城西路与东莞大道立交西侧。地块编号为HT-0204,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地块面积约2.0公顷,容积率2.8,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交通改善规划服务重点研究范围为宏六路-隆溪路-东莞大道-环城西路等道路所围合的区域,面积约28公顷。结合项目研究需要,可拓展研究范围至南城街道。交通影响评价研究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3、采购范围:包含交通改善规划及交通影响评价两部分:(1)交通改善规划:项目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系统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并结合研究片区相关规划定位与规模,对影响片区现状交通特征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涵盖土地利用、道路系统、交通流量、公共交通、慢行系统及停车设施等,梳理现状存在的主要交通问题。包含交通预测与承载能力校核、交通系统规划方案等;(2)交通影响评价:包含但不限于现状交通调查与问题分析、交通需求预测、交通影响评价、交通系统改善方案等。
4、项目地点:东莞市;
5、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详见附件七合同版本。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具备 交通影响评估 项目经验,要求2020年 08 月 01 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完成至少1个 交通影响评估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响应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须 / 。【提供 /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东实通〔2024〕163号)、(东实通〔2024〕195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因未详细了解本技术规范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详见《询价文件》附件七《合同文本》。
六、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提供交通改善规划汇报成果且提交请款报告后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交通改善规划部分金额的10%;
(2)交通改善规划初步方案经甲方审查通过且乙方提交请款报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交通改善规划部分金额的40%;
(3)交通改善规划深化方案经甲方审查通过且乙方提交请款报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交通改善规划部分金额的70%;
(4)乙方提交的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取得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通过的意见且本项目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且乙方提交请款报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交通影响评价部分费用的70%;
(5)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提交合格的结算资料、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办理完结算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七、报价
采购限价:¥570,000.00元(含税)。其中交通改善规划服务费限价 410,000元 (含税),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费限价 160,000元(含税)。(供应商对通改善规划服务费和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费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采购限价,否则作报价无效处理)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
2、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一《响应须知》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 2025 年 8 月 19 日(星期 二 )上午10:00。
2、开标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103会议室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18126818023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旗进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5 年 8 月 13 日
询价文件-南城保障性住房项目交通改善规划及交通影响评价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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