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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已于2018年7月6日开展了第一次环评信息示,目前环评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毕,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东莞市工业废物的处置需求,实现工业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建设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总投资18.82亿元。本项目规划建设29类工业废物处理项目,包括6万吨/年回转窑处置单元、5.5万吨/年物化处理单元、12万吨/年表面废物处置单元、7.3万吨/年综合利用单元、0.78万吨/年废包装桶回收利用单元,共处理工业废物31.58万吨/年,本项目拟分两期进行建设。目前,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已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扬尘和汽车尾气、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可接受范围。

(2)营运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气、各车间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②废水:主要包括车间生产废水、冲洗废水(车间、道路冲洗)、生活污水以及雨季的初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中心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回用,不对外排放,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③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在采取设计的噪声控制措施后,各主要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④固体废物:主要员工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炉渣及飞灰、烟气处理系统更换下来的废布袋,物化系统产生的废渣、浮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以及日常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等,其中回转窑焚烧产生的炉渣及飞灰送等离子体处理;废盐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回转窑焚烧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等将送进麻涌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周边的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项目建设对城市总体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东莞城区市容环境;有利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有利于节约城市土地资源;有利于提高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资源化产出率。

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①采取在裸土上覆盖纤维塑料布、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施工过程严禁焚烧废弃的建筑材料。②施工污水及雨水导流渠建设泥沙过滤沉淀池,防止泥沙随施工泥浆水和雨水直接进入水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需收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作业,降低施工噪声影响。④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中无毒的废碴土、废砖头等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需委托有关单位统一负责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由专门的容器定点收集并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上述环保对策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

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烟气采用“SNCR+急冷脱酸+活性炭喷射+干式脱酸+袋式除尘器+臭氧脱硝+两级湿法脱酸+湿式电除雾+GGH”综合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回转窑干燥废气采用“表面冷却器+布袋除尘器+湿法洗涤脱硫”处理;熔炼炉废气采用“余热回收+SNCR+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湿法洗涤脱硫”处理;暂存库以及各个处理车间废气配置有针对性的废气收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厂区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焚烧车间及物化车间产生的高盐分生产废水先经蒸发系统蒸发处理后,蒸发冷凝液送至低盐分污水处理系统,其他车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送至低盐分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2005)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绿化、车辆冲洗、道路清扫等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用水、车间地面、道路及车辆冲洗水。

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焚烧处置项目产生的炉渣及飞灰送等离子体处理;废盐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回转窑焚烧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等将送进麻涌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 各类固体废物均严格按要求处置。

④噪声污染防治: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生产车间进行吸音、隔声设计,提高墙面吸声率,降低室内、室外噪声强度。

⑤风险防范措施:运输过程中要防渗漏、防溢出、防扬散,不得超载。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以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并做防渗处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按要求进行风险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

四、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工业废物的收集、贮运和综合利用及处理项目,有利于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符合国家政策,具有良好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在加强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将在东莞市阳光社区网站(http://bbs.sun0769.com)、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dgsy.com.cn)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本阶段公示时间为2018年07月31日起至2018年08月13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公众担心的主要环境问题?

(二)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是否在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

(四)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五)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网站发布项目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登报和在现场张贴项目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以及对村民、村委等进行问卷调查。公众咨询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咨询和意见反馈,时间自2018年07月31日开始,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9-39028805           传真:0769-39028829  

邮箱: dongshixinneng@163.com     邮政编码:523000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20180730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pdf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