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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东莞规范国有资金项目招标活动,广东鼓励国企加大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布局力度


 工程建设类


东莞:规定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须依法招标,推动招投标活动电子化发展


412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的在正常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办法》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招标,具体为: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并鼓励在招投标活动中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鼓励推行电子保函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等。


此外,《办法》倡导施工过程及时办理工程量计量和变更价款确认手续,规范工程价款过程结算,确保工程竣工后尽快完成竣工结算。


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要求,《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有效鼓励投标企业开展优势技术和服务能力互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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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起始可售楼面单价1.8万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应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实施装配式建筑


415日,东莞市住建局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品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旨在持续优化城市环境,全力打造高品质现代化都市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品质提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对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品质进行统一约束,明确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最低品质要求,明确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品质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品质指标提升品质指标。基本品质指标是对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品质的统一约束,提升品质指标是对项目分档次约束项。


同时,《通知》根据公开出让住宅用地起始可售楼面单价对目前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进行了档次分类。针对不同档次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分别在绿色建筑要求装配式建筑要求特色品质指标要求上提出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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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从政策趋势来看,越来越多推进新型建造方式的落实政策出台,未来新型建造或将逐步成为主流。建议工程建设类企业要加快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化等领域的技术布局,以提升企业竞争力;项目投资企业也应按照政策规定的相应建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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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类


东莞:2022年推动12个试点行业企业创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

412日,东莞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试行),推进创建一批东莞环境示范企业,提升全市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和环保管理水平。

 

《工作方案》规定创建范围共为12个试点行业,具体为具体为:塑料制品业、制鞋行业、家具制造行业、表面涂装行业、电子元件制造业和包装印刷业等行业企业(参与我市涉VOCs分级评价)、机动车维修行业(一类)、铝灰渣产生企业(年产生量超过1吨)、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年产生量100吨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含金属表面处理工序的涉水企业(基地外)。

根据产生污染物的主要类别划分为“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大气专项)”、“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水专项)”、“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固废专项)”以及“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综合项)”。

 

其中,固废专项的评选标准为,要求参与此项评选的企业为机动车维修企业(一类)、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铝灰渣年产生量超过1吨的企业,评选标准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固体废物申报、转移等台账管理制度,贮存设施等方面。

 

获得“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可获得以下激励政策:

 

(一)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加强环保帮扶(不得纳入正面清单的情形除外);

 

(二)在符合环评审批政策前提下,企业通过提标改造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无偿使用的部分按市局:分局:企业为424的比例进行再分配,可一年内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确权优先购买;

 

(三)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在大气专项获评的企业纳入应急减排豁免单位,由企业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四)在水专项获评的污水处理厂在下一年每季度的专家巡查加1分;

 

(五)在固废专项获评的企业将纳入固体废物重点服务对象,帮助协调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优先办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环保业务

 

(六)“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名单将通过市局官网、“东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布,组织媒体对获评企业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塑造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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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减碳

 

413日,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从能源保障、结构优化、利用效率、改革、创新、产业发展等六个方面设定广东在未来5年的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十四五” 时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同时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 农林生物质发电、 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做好发展规划、建设节奏与资源保障能力及地方财力等方面的衔接; 协同推进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农林废弃物收、 储、 运” 体系建设。


大力实施节约能源优先战略,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工程。在建筑领域持续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鼓励新建建筑规模化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规划》同时提出着力加快能源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研发,加强创新平台和能力建设。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促进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点评:为指导广东省“十四五”期间的能源体系建设,该《规划》的出台提供了有力支持,《规划》中对于光伏产业及建筑绿色改造进行了着重明确。建议有关环保、能源企业,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及能源再利用转化技术。建议建筑类企业加强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平台合作,提升绿色建筑技术水平;适时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探索上下游产业链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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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城事业类


广东:鼓励国企建设工业数字化示范项目,推动国企投资布局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


413日,广东省工信厅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从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健全完善治理和安全体系、加强统筹指导和政策保障7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其中,《条例》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全面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骨干企业打造行业应用标杆示范,推动中小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开展产业数字化复合型人才改革试点。支持国资企业强化工业互联网应用,建设工业数字化示范项目。

 

同时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鼓励国资企业加大投资布局力度。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新培育一批骨干(培育)企业,组织企业与重点行业开展对接活动,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在医疗器械等行业深度融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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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园区运营类国有企业应加大对电子信息等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的招引力度,和对相关项目的投资力度。有条件的国资企业建议强化工业互联网应用,建设工业数字化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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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开征求《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416日,东莞市科技局公开征求《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为进一步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办法》针对已获得国家或广东省或东莞市相关资质认定的东莞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多种形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出了运营评价奖励、孵化成效奖励

 

其中,在运营评价奖励方面,对于在国家级、广东省运营评价获A级的,对应给予不超过30万,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对于省级以上众创空间年度考核(运营)评价A级的单位择优给予一次性最多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而在孵化成效奖励方面,对引进原注册地址在东莞市以外地区且仍在认定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新引进入驻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最多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孵化服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则根据孵化数量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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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组织申报2022年度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设计专题技术提升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

4月15日,东莞市工信局组织申报2022年度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设计专题技术提升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发挥工业设计在打造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支撑引领作用。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我市获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含培育对象)、工业设计中心或其他工业设计相关项目的企业。

申请资助的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中,要求技术提升项目在202111日后实施,且在20211231日前已完工,公共服务项目在申报通知下发日起实施。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技术提升项目:对购买用于工业设计的相关专业设备设施(生产设备、质检设备及日常办公设备等不在支持范围)、专业软件等支出给予不高于25%的资金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300万元。

公共服务项目:包括行业性的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宣传推广、联合参展、合作交流、人才引进培养、行业调研等活动,对相应活动的投入金额给予不高于25%的资金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1、技术提升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58日。

 

2、公共服务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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